米哈游诉三七互娱《云上城之歌》广告涉嫌抄袭原神 获赔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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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App显示,7月29日,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米哈游公司诉称,米哈游创作的美术作品《西风骑士团》是游戏“原神”的宣传图,画面包含4个游戏角色形象,于2019年6月12日在游戏“原神”的官方网站发表。原告发现,由火山湖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新游速递工厂”投放的微信朋友圈广告中,擅自篡改并使用美术作品《西风骑士团》的画面,配以文字“次时代手游,公测预约日韩畅销大作,IMAX级战斗,《云上城之歌》iOS火爆预约!”。点击该广告,展现手机游戏“云上城之歌-勇者传说”的介绍页面并引导用户进入AppStore下载安装游戏“云上城之歌-勇者传说”,该介绍页面中也同样使用了经篡改的《西风骑士团》画面。三七网络公司和嘉趣网络公司共同运营该款游戏。涉案广告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同时混淆了游戏“云上城之歌-勇者传说”与“原神”及原告之间的关系,误导了消费者。涉案广告为游戏“云上城之歌-勇者传说”游戏带来了额外的下载量,三被告借此获取了不正当的利益。三被告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基本的商业道德,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观点:本院认为,首先,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本案中,原告米哈游公司就涉案美术作品提供上海市XX局颁发的著作权作品登记证书,本院认定原告享有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0,000元。

2022年8月2日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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