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术语详解(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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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与打出
【卫境】每轮限一次,你可以视为使用一张普通【杀】或【闪】。
【武圣(标)】你可以将红色牌当普通【杀】使用或打出。
【纳蛮】当其他角色打出的【杀】置入弃牌堆后,你可以获得之。
注1:【纳蛮】为老版马良的技能。
注2:【鬼才(标)】当一名角色的判定牌生效前,你可以将一张手牌代替之。我记忆中“将”是“打出”,不知何时做了修改,具体影响未知。
在实际的对局中,鲁芝不能发动【卫境】响应【万箭齐发】、【南蛮入侵】以及【决斗】。从这三种锦囊的描述中,不难发现原因,响应这三种锦囊都需要打出【杀】或【闪】,而【卫境】的描述中只有使用。故而只要仔细阅读武将技能以及卡牌效果描述,就不会对钟繇、鲁芝等武将不能发动技能响应这三种锦囊而产生疑问。
注3:【万箭齐发】出牌阶段,对所有其他角色使用。每名目标角色需打出一张【闪】,否则受到你造成的1点伤害。
问1:使用和打出的区别是什么呢?
如下是使用与打出的具体流程:
使用:声明牌名→执行牌面上所描述的功能→使用结算→置入弃牌堆
打出:声明牌名→打出结算→置入弃牌堆
不难看出,“使用”与“打出”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需要执行牌面上所描述的功能。
使用与打出情况总结:
使用:【杀】、【酒】、【桃】、锦囊牌、装备牌,和用【闪】响应【杀】。
打出:响应【万箭齐发】、【南蛮入侵】、【决斗】。
注4:普【杀】出牌阶段,对你攻击范围内的一名角色使用。若命中,则对目标角色造成1点伤害。
注5:【闪】当一张【杀】对你生效前,对此【杀】使用,抵消此【杀】的效果。
扩1:一名角色不能同时使用/打出两张牌。
- 牌、手牌、区域的牌以及场上的牌
【陷嗣】准备阶段,你可以选择至多两名角色,将这些角色的各一张牌置于武将牌上,称为“逆”;当一名角色需要对你使用【杀】时,其可以移去两张“逆”,视为对你使用普通【杀】。
【突袭(标)】摸牌阶段,你可以改为获得至多两名角色的各一张手牌。
【过河拆桥】出牌阶段,对一名区域里有牌的其他角色使用。你弃置其区域里的一张牌
【解围】你可以将装备区的牌当【无懈可击】使用;当你从背面翻至正面时,你可以弃置一张手牌,然后移动场上一张牌。
四种描述的详细定义:
角色的牌:其手牌以及装备区的牌
角色的手牌:其手牌
角色装备区的牌:其装备区的牌
角**域的牌:其手牌,装备区以及判定区的牌
场上的牌:所有角色判定区和装备区的牌
角色场上的牌:其判定区和装备区的牌
例1:刘封发动【陷嗣】只能选择目标角色手牌及装备区的牌。
例2:神曹操发动【归心】可以选择目标角色手牌、装备区以及判定区的牌。
例3:界曹仁发动【解围】只能移动装备区和判定区的牌。
所以只要理解了游戏用语的确切含义,并仔细阅读描述,就能很大程度的减少失误操作。比如试图发动【陷嗣】去拿队友判定区的牌。
问2:“牌”指手牌和装备区的牌,那为什么小乔的判定牌也会受到【红颜】的影响。
具体分析前先来看一下如下内容:
(1)“你的判定牌”的准确含义为“由你进行判定的牌”。
注意:判定牌不属于任何人。
(2)除“角色的……牌视为……牌”这种描述外,“角色的……牌”这种描述均指这些角色拥有的……牌。
首先要来理解“你的判定牌不属于你”这个概念,某角色的判定牌实际含义是“由某角色进行判定的牌”,所以实际上,是“判定”这个操作将该角色和牌联系起来。
我们再来看一下红颜的技能描述,“锁定技,你的黑桃牌只能当做红桃牌”,这个是做过修改,可能是为了彻底区分“视为”和“当做”以前是“你的黑桃牌视为红桃牌”是符合(2)的描述的,也就说原小乔技能描述中的“牌”可以不是自己所拥有的。
提到小乔,不得不谈一下神关羽的【武神】,“锁定技,你的红桃手牌只能当做普通【杀】使用或打出”,也是从视为改成了当做,不过神关羽的判定牌肯定不会受影响,毕竟限制在使用或打出。
注6:在对局中要记住【顺手牵羊】和【过河拆桥】可以处理队友判定区的牌。所以在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应该优先考虑对逆时针方向最近的敌人使用【兵粮寸断】和【乐不思蜀】。
- 置入、移动以及交换
【巧变】若你以此法跳过出牌阶段,你可以将一名角色场上的一张牌置入另一名角**域的相应位置。
【勇进】限定技,出牌阶段,你可以移动场上的至多三张装备牌。
【缔盟】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两名其他角色并弃置X张牌(X为这两名角色手牌数的差),然后令这两名角色交换手牌。
置入:将牌按目标区域里牌的放置方式移至目标区域并按该区域的默认放置方式放置此牌。
移动:将某区域的牌移至另一相同区域并按该区域的默认放置方式放置此牌。
交换:两名角色某相同区域内的牌分别移至彼此对应区域并按该区域的默认放置方式放置此牌。
注7:“置入”与“移动”的区别
(1)包含“置入”的描述一般都会对角色进行强调,而如同【勇进】的描述一样,“你可以移动场上的至多三张装备牌”,并不会对角色进行强调。
参考其他有关“置入”的技能描述:
【直谏(标)】出牌阶段,你可以将手牌中的一张装备牌置入一名其他角色的装备区里,然后摸一张牌。
【结姻(界)】出牌阶段限一次,选择一名男性角色,弃置一张手牌或将一张装备牌置入其装备区……
(2)“置入”可以从一个类型的区域到另一个类型的区域,见【直谏(标)】;而“移动”只能从一个类型的区域到另一个相同类型的区域,见【解围】。
(3)实际上“移动”的最终结果为“置入”,也就是说“移动”是一种有限制的“置入”途径。
扩2:“置于”与“置入”
“置于”与“置入”的定义是一样,只不过是对应的情况不同,一般情况下“置于”只搭配“武将牌上”、“牌堆顶/底”,见如下武将技能描述:
【陷嗣】准备阶段,你可以选择至多两名角色,将这些角色的各一张牌置于武将牌上,称为“逆”……
【屯田(标)】当你于回合外失去牌后,你可以进行判定,若判定结果不是红桃,则你将此牌置于你的武将牌上,称为田……
【观星(标)】……然后将任意数量的牌置于牌堆顶,将其余的牌置于牌堆底。
问2:为什么“武将牌上的牌”不算做“场上的牌”?
这是由于“武将牌上的牌”会暂时移出游戏且不属于任何人,所以发动涉及“移动场上一张牌的”或“一名角色的牌”的技能时,无法操作武将牌上的牌。
注8:武将牌上的牌默认正面朝上。
扩3:不能将一张装备牌置入废除的对应装备区或因非使用而置入已经有牌的对应装备区。并且非使用的情况下,将延时锦囊牌置入一名角色的判定区时,亦需检测目标的合法性。
例4:张郃发动【巧变】不能将一名角色装备区的武器牌置入另一名已经装备武器牌或武器区被废除的角色的装备区。张郃不能发动【巧变】将梅花【兵粮寸断】置入贾诩或判定区已有【兵粮寸断】的角色的判定区。
四、弃置、置入弃牌堆以及失去
【落英】当其他角色的一张梅花牌因弃置或判定而置入弃牌堆时,你可以获得之。
【屯田(标)】当你于回合外失去牌后,你可以进行判定,若判定结果不是红桃,则你将此牌置于你的武将牌上,称为田……
【枭姬】当你失去装备区里的一张牌时,你可以摸两张牌。
弃置:将一名角**域里的牌移至弃牌堆
置入弃牌堆:将一个区域里的牌移至弃牌堆
失去牌:角色的牌移至除其手牌区和装备区外的区域
失去装备区的牌:角色装备区的牌移至其他区域
失去手牌:角色手牌区的牌移至其他区域
注9:“弃置”与“置入弃牌堆”的区别
和上文提到的“移动”与“置入”的区别相似。“弃置”是“置入弃牌堆”的一种途径,“置入弃牌堆”是 “弃置”的结果。这个途径还包括“使用”、“打出”、“判定”、“移去”等。
例5:钟会发动【排异】将一张梅花“权”移去,曹植不能发动【落英】获得之。
注10:除技能中说明外,其他涉及“弃置”的情况:
- 弃牌阶段弃牌
- 一名角色死亡后弃置装备区的牌和手牌
- 主公杀死忠臣后弃置装备区的牌和手牌
例6:孙策受到吕布造成的伤害而死亡,曹植可以发动【落英】获得其弃置的梅花牌。
我相信,大部分的玩家对于“失去”的概念以及判断都是比较清楚的,简单的说就是牌离开了限制的区域,结合上文的定义,在实际的对局中去判断何为“失去”也不是一件难事。但凡事总有例外,下面介绍两个特殊的情况。
1、收回
【定叛】……其收回装备区里的牌,你对其造成一点伤害……
【安国】出牌阶段限一次,你选择场上其他角色的一张装备牌并令其拥有者获得之。
虽然两个技能描述有所差别,但实际的操作是一样的,即从【装备区】→【手牌区】,本质上是获得牌,顺便也讲一下“获得”的定义,即一名角色将牌移至其手牌区。下面,来看一下实际的例子:
例9:朱治对装备【仁王盾】的邓艾发动【安国】,邓艾不能发动【屯田(标)】。
例10:朱治对装备【仁王盾】的孙尚香发动【安国】,孙尚香可以发动【枭姬】,摸两张牌。
2、从手牌使用装备(不替换装备)
首先简单了解一下“处理区”,处理区是一个公共区域,即其不属于任何人。而使用一张装备牌的正常经由途径为:手牌区→处理区→装备区,按照“失去”的定义,这个操作完全可以判定为失去,也就是说,邓艾的回合外若受到【慷忾】的影响,使用装备是可以发动【屯田】的,以前手杀也确实可以,不过目前手杀对于此进行了修改,在不替换装备的前提下,邓艾的回合外若受到【慷忾】的影响,使用装备无法发动【屯田】。这到底是设计师本意还是游戏规则修改,我们无从得知。我个人认为可能是对判定方式进行了修改,只看结果,不论途径。
注11:失去装备区的牌与失去装备并不等同
例8:孙尚香手牌中的装备牌被弃置,不能发动【枭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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